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各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纪工委主要职能
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负责区内纪检、监察和信访工作。做好区内的信访接待工作。指导区内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区内党务、政务和机关事务工作。包括宣传、新闻、文化、精神文明工作和教育、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区内接待、对外联络和外事工作;文秘、政策研究、文件收发、档案机要和信息工作;负责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级组织的组织建设、党员发展、管理、培训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级组织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区内股级干部、农村定工干部的考察、任免;人民武装、青年、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资福利、考核奖惩、职称评聘等人事管理,人才引进和人事档案托管工作。区内企业劳动工资、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就业培训、社会保险等相关工作。根据新政发[2006]101号文件,负责开发区范围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定方案中的全部管理职能和管理权限。
经贸招商局主要职责
根据新政发[2006]101号文件,负责开发区范围内市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局三定方案中全部管理职能和管理权限。具体负责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分解落实;负责全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分析统计工作和各类经济指标统计上报、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工作;制定和实施区内二、三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内企业关停并转有关工作;企业的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商检、海关、技术监督、供电、消防、科技、物价等政府职能部门做好相关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区内ISO9001\ISO14001的主控工作。负责制定招商责任制,并负责考核。负责开发区内项目引进、洽谈、签约及海内外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招商规划及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信息收集、项目跟踪、投资咨询服务,签订土地协议,督促项目土地款缴纳;负责制定区域招商引资规划、计划,搞好区域招商引资预测分析;负责区域招商引资相关工作的协调和项目开发工作;负责进区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立项及规划、土地、税务、工商、环保、消防、建设等前期审批“一条龙”服务,企业竣工投产运营后的跟踪服务。
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能
根据新政发[2006]101号文件,负责开发区范围内市建设局、规划局、房产管理局、环境保护局三定方案中全部管理职能和管理权限。具体负责开发区规划、建设、拆迁和综合管理工作。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和控制性规划、修正性规划及修建性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开发区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独立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报规划局、建设局备案。组织开发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组织实施区内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施工环境管理,负责区内农户和其他建筑物的拆迁及其补偿安置工作,授权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授权管理区内环境监测、环保监察和项目“三同时”及环保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
财政审计局主要职能
负责开发区财政工作。编制和执行开发区财政预算、决算。组织耕地占用税、契税等有关税收的征收工作。对区内规费征(代)收和各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实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区内土地拍卖收入、土地出让金收入和相关费用支付的核算工作,开发区建设资金的管理、核算和监督工作,区内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核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协助开发区开发总公司搞好投融资工作,并对其收支行为的全过程(包括各下属单位)进行跟踪问效。加强财政监督,确保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审计及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工作。加强对区内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的指导和管理,村级财务会计的指导工作;配合区纪委搞好有关经济案件的审计查办工作。
社会事业局主要职能
根据新政发[2006]101号文件,负责开发区范围内市卫生局、城市管理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三定方案中全部管理职能和管理权限。具体负责区内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党政办公室做好村级组织建设、农村定工干部的考察、任免;负责区内村级经济建设、民营经济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内民政、司法、综治、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卫生防疫、水利、防灾抗灾等工作及土地管理和土地征用、农民补偿工作。配合规划建设局做好房屋拆迁和补偿安置工作。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区内社区管理工作。实施区内城市管理,确保主次道路卫生整洁,对企业实行门前“三包”; 负责区内道路、桥梁、水、电、汽、通讯、绿化、消防、污水处理及其他建设项目管理和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加强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交通管理,确保道路畅通,会同国土、建设、城管部门依法制止非法占地、违章搭建;负责全区爱国卫生、单位卫生、食品卫生工作的落实,抓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室的日常管理和农村大额合作医疗收支结报审核工作,指导督促清洁村庄、清洁家园、清洁河道等工作。
工会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的新时期工会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工委、市总工会的决定、计划和指示,结合开发区的实际开展工会工作;负责开发区工会发展规划和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负责全区工会阶段性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负责在开发区注册、生产经营各类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的工会组建工作,重点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等新经济组织组建工会工作;负责基层工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规,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解、处理劳动争议,积极推进企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制度,参与区域内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的讨论、有关规定的制订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和推动企业工会开展活动,指导企业工会开展职工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促进企业发展;指导基层工会协助企业或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关心职工生活,加强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劳动保险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定期组织全区性职工大型文体活动,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小型、业余、多样化的活动,发挥优势,寓教于乐,提高职工素质,促进开发区精神文明建设;兴办和管理区域性职工文化、体育和福利设施,充分发挥其功能,为职工群众服务。
人武部主要职能
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人民武装工作的方针、原则和指示;负责区内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等突击性任务。负责区内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前的管理教育和烈军属优抚工作。
妇联主要职能
制定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村妇女开展、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开展各种活动,充分调动全区妇女的积极性,为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作贡献;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文体活动,发挥女性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教育引导全区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女性成才;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协调各方力量,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开展基层妇女干部培训;拓宽妇女工作领域,与各行各业女性建立横向联谊;贯彻和落实上级妇联和开发区工、管委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工、管委交办的其它工作;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联的工作。
团委主要职能
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共青团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区党委和团市委的要求,指导协调全区团的工作,切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领导全区青联、少先队组织并指导其开展好工作;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各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积极参与全区有关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全区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宣传阵地进行指导和管理。大力开发青少年人力资源。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成长成才的技能培训,社会实践和双推工作,提高青少年的科技文化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承担区党委和管委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